一、事项名称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督、行政处罚事项。
二、执法依据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办发〔2000〕54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1〕25号)、《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五版)的通知》(济气综治办发〔2019〕44 号)等。
三、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
四、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曲阜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7-3193555
行政诉讼:曲阜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7-4497710
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0537-4498325
六、办公电话、地址
办公电话:0537-4498325
办公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