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 音视频解读 音频解读 | 《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九游会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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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2-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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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 《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来源: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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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共同富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曲阜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济宁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印发了《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决定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总体要求、任务目标、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统性方案,并向12个街道乡镇分解了2022年的年度计划,促成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城乡统筹的“一盘棋”格局。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共738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6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780个。2022年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共2460个,涵盖乡村公益性岗位22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60个。

三、什么是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了哪些岗位?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市政府将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及时动态调整。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文物保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公共道路保洁、护林绿化、护老助残、劳动保障等领域。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主体是谁?

《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目标、细化政策、筹集资金、指导监督等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岗位开发、待遇发放、督促检查等工作;村(社区)参与做好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数量和就业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目前,曲阜市级主要对岗位设置合理性、人员资格、组织补贴资金申报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8步工作法等环节具体落实对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上岗工作,村(社区)参与做好公益岗位人员日常管理使用、考勤。

五、哪些人员可以申请?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主要包括6类人员。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六、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如何计算?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当月全勤按照不低于1900元每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小时)执行,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市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七、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什么情况下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城乡公益岗咨询热线:0537-4497009。


文件发布链接:曲政办字〔2022〕3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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