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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1-03-01 17:21

一、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及处理程序

1、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各中心中学负责本辖区幼儿园日常安全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学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在1小时内上报市教体局,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园)突发事件有关材料,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展等,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告要快、新、全。

3、市教体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向市政府及济宁市教育局汇报,联系镇(街道)和市领导、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追责。

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事发学校(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含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物品;立即停止学校(园)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彻底清理学校(园)周边的各类小摊点、小卖部,严禁住宿生到校外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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