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依法行政,主动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党组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工作机制,对权力承接、职责边界、行政诉讼、矛盾纠纷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分析研判,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学习新时代法治理论、审批领域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与履职相关的政策知识,不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2023年,共举办各类专题教育培训60余次,累计参训人员1200余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探索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对国家安全、宪法、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推广。结合行政审批上门服务活动,为企业群众面对面送去法治知识和惠民惠企政策。
(三)狠抓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一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认真贯彻执行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办法》,组织开展“三亮五评优秀档案”评选活动,聚焦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完整性,查找问题、纠正不足,梳理解决共性问题,提升行政许可案卷管理水平。
二是抓实基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规范行政审批各环节的行为,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合同协议起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事务,防范法律风险。认真做好执法资格认证和复审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常态化培训积分达标率、学法用法参训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完善“谁审批谁应诉”的诉讼参与机制,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并积极运用自我纠错、矛盾调解机制,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防止出现败诉案件。2023年以来,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2件胜诉,原告主动撤诉3件。
(四)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公示栏等平台和大厅、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32条,受理办复依申请公开件6件;办理“接诉即办”工单164件、“济时办”平台工单210件、网络问政平台工单25件,处理电话咨询9000余件,按时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到达100%。
(五)突出标准指引,规范权力运行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动态调整要求,梳理公布了《曲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省、市首发《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在县域内消除了登记事项、审查标准、登记程序、材料规范等差异,确保了业务办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获得济宁市局肯定推广。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牵头协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高质高效完成全市609项行政许可事项、876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编辑、发布和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在济宁市阶段性考核中,我市在政务服务基本目录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办事指南编制3项业务考核排名中均位列济宁各县市区第一名。
(六)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服务质效
主动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等问题,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创新推出“一函一会三清单”服务模式被省市推广,并成为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农机上牌“一件事”获省政府办公厅培训推广,并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获济宁市肯定推广;完成山东省7个、济宁市唯一的“股权变更登记完税”联办省级试点;被评为山东省“住宅小区室外水电气暖工程建设管理”试点;“市政线性工程审批”获评济宁市工改系统优秀案例;“汲取儒家文化精华,打造政务服务品牌”典型经验入选山东省《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实录》,被新华社内参《高管信息》、《山东经济战略研究》《济宁通讯》等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审批业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较多,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政策的学习不够深入,仅停留在学法阶段,缺乏系统深入的钻研,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从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法治教育等方面入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针对实际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主动靠前参与研究,加强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指导,发挥法制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将业务办理中的普法作为必修课,对企业群众办事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以口头告知、明白纸宣传、专题展示等形式,加强日常的宣传解读,让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接受法治熏陶。
四是深化流程再造。围绕项目准入、准营、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法无禁止皆可为”,为机制创新、流程再造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一次办好”改革提档升级。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