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副市长 戈建云
(2022年4月29日)
同志们:
按照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我市承接了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试点工作,近期,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今天把大家召集过来现场征求意见建议,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确保方案正式下发后快速落地、顺畅推行,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推动试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高质量完成。刚才听了大家提出的想法和意见,我认为都非常好,说明大家对这项工作认真思考、着力研究了,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是司法部、司法厅、济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作出的重要决定,是深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司法部文件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次试点工作时间紧、要求严,按照上级要求,6月底前就必须要落地见效,各镇街及相关执法部门要提高站位、找准定位、强化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会后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做好传达汇报,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全面做好动员准备。
二、加强对接、统筹协调。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核心就是行政机关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会商协商、行刑衔接等制度,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镇街之间的协调配合,因此涉及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的协同创新。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配套制度,抓好督促落实。各镇街和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分头对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注重配合、协调推进。同时做好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确保试点任务按时序推进、落实到位。
三、细化举措、狠抓落实。这次专题研讨会充分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建议,为试点工作落地奠定了良好基础。会后,司法局要认真梳理,对方案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确保方案出台后经得起实践检验,符合我市工作实际。待《方案》正式下发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措施要求,迅速把责任分解、压实到人,压茬推进,狠抓落实。这里再强调一下,5月10日前,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制定各自具体细则,明确目标任务、操作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司法局要明确专人及时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予以督促提醒。